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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典品牌设计理论发展的阶段
这个时期主要侧重于品牌定义、品牌命名、企业标识等方向的基础理论建设,对品牌主要进行内涵和外延进行理论规范。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提出了许多品牌理论,如“USP理论”(独特销售主张)、“品牌形象论”、“品牌生命周期理论”、品牌定位理论等等,这些品牌理论在品牌的发展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性意义。
20世纪50年代,品牌概念是奥美广告在1950年首次提出的,劳斯·瑞夫斯(RosserReeves)在同一阶段也提出了著名的USP理论,认为企业应该树立独特销售主张。1955年加德纳(Gardner)和利维(Levy)在联合《哈佛商业评论》发表第一篇品牌专业性论文《产品与品牌》,提出情感性品牌和品牌个性,标志着品牌研究正式独立开始。
20世纪60年代,大卫·奥格威提出了“品牌形象”理论,认为新时期的广告应该注重品牌的感性利益,任何一则广告都是对品牌形象的长期投资。同一时期,曼弗雷·布鲁恩开创的品牌“生命周期”理论指出:品牌生命周期主要包括:创立、稳固、差异化、模仿、分化以及两极分化六大阶段;针对品牌内涵的进一步挖掘,“品牌性格哲学”、“企业性格论”等理论的提出,促进“品牌个性理论”的逐渐形成。
20世纪70年代品牌理论的代表性成果有:特劳特(Trout)和里斯(Ries)分别在1972年和1979年提出的品牌“定位(Position)”理论。“定位”理论有三条法则:一是“聚焦法则”,二是“牺牲法则”,三是“延伸法则”。由于行业认识到品牌推广具有传播功能,所以为了提高传播效率,就必须对品牌定位进行系统的管理。其本质是让品牌在消费者的心理占据最有利位置。
到了80年代基于“品牌延伸理论”和“品牌权益(BrandEquity)”的理论研究十分广泛。随着品牌管理和品牌营销的概念不断被认可,全球范围内开始盛行“品牌经理制”。